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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30日 星期五

【TEDx】你一聲謝謝,可以拯救我

當護理師被甩巴掌、急診醫生被打斷肋骨.....,外科醫師說:「親愛的病患,你一聲謝謝,可以拯救我。」


你我都可能成為病人,陳畊仲醫師語重心長的說,其實只要病人及家屬的一句謝謝,一點點同理心,台灣的醫療環境,可以更好。【TEDx】

2015年1月21日 星期三

尤美女立委尊重民進黨黨團決議並向醫界致歉

醫勞盟代表醫界和病人感謝【尤美女】立委顧及病人安全,尊重民進黨黨團決議:『有關病歷中文化的修法提案,本會期及可能之將來絕無可能進入審議。』
https://www.facebook.com/yumeinu/posts/1031390796876805

醫勞盟拜託醫療崗位上的同仁安心工作,讓此議題就此打住。謝謝!




【註】民進黨黨團決議:『有關病歷中文化的修法提案,本會期及可能之將來絕無可能進入審議。』

https://www.facebook.com/TMAL119/photos/pb.118446058286811.-2207520000.1421673192./600587460072666/?type=1&theater

2015年1月17日 星期六

「急診醫學會」反對病歷中文化的聲明

請各位醫療人員將這個「急診醫學會」的聲明轉寄給自己所屬的醫學會或團體,要求發表類似的聲明,醫界再不團結,我們的專業會持續被踐踏,而且病人的安全也會被犧牲!



2014年6月12日 星期四

國家應全額負擔醫糾處理法補償基金


國家應全額負擔醫糾處理法補償基金(林秉鴻)

醫糾補償增設代位求償機制將迫使犯錯者說謊!

醫糾處理法草案第三十三條明訂給付補償後,非告訴乃論的刑事案件且無補償後提起民事訴訟或刑事案件之自訴與告訴,經法院判決認定應由醫事人員負責者,應向醫療機構或醫事人員請求返還。此為國家之代位求償,筆者認為萬萬不可。

醫療疏失如果是醫療人員個人過失則基金先補償的部分最後由國家向醫療人員個人代位求償,這個不符合健保公醫的精神,照理說健保為我國之社會福利制度,政府就應當為執行社會福利的人員投保醫療責任險。如果鼓勵不責難補償的話,唯有真正的不責難,才會有真正的RCA(根本原因分析)報告,所以醫糾處理法設計代位求償制度會使得犯錯的醫護人員說謊,那真正犯錯的原因就永遠石沈大海。

雖然醫糾處理法搭配醫療法第82-3條修法將過失改成重大過失,但實質上重大過失認定標準很主觀,一但法官從寬認定,醫療人員會成為代位求償法的待宰羔羊。再者,設計代位求償制度的話就沒有理由要求醫療機構與醫療人員負擔任何一毛錢,醫療人員自己去買民間保險業者的醫療責任險就好了,醫責險理賠之後也不會向投保的醫療人員求償,為何政府的基金向醫療機構與醫療人員收錢,到最後基金還要向自己求償?很顯然,這個基金只會賠不是醫療人員所犯的錯,這種強制承擔非自己過錯的收費已經違憲。對於醫療人員所犯的錯卻倒過來向自己求償,那請問為何醫療人員要繳?代位求償的時候不是把醫療人員自身該賠的一次賠了嗎?那麼之前繳的有扣除嗎?這不是重復處罰嗎?

國家應全額負擔醫糾處理法補償基金!

新加坡公立醫院最近幾年對我國醫事人員挖角頻頻, 然而新加坡公立醫院會負擔醫師幾近100%的醫責險使醫師執業無後顧之憂,而且實施醫療疏失匿名調查制度,不將犯錯的醫療人員姓名公佈,鼓勵犯錯的醫療人員誠實說出問題所在,讓全國的醫療人員從中學習。加拿大的公醫, 政府會補助醫師購買醫責險, 補助到83%。世界各國行公醫制度之國家無一把醫療責任負擔轉嫁給醫療人員, 而主要由政府吸收負擔, 如此才是醫療的公共化與非商品化。 台灣的全民健保制度自許為社會福利制度的一環, 不應該逃避醫療責任的財務負擔。 台灣社會對醫療人員之不友善應該先檢討,莫再怪外國為何頻頻挖角台灣的醫療人員。

政府搞中科四期,花了六百億,最後只有兩家廠商進駐。政府很有錢,只是都浪費掉了,真正該用在醫療與教育時,就說沒有錢。我國一年醫療糾紛賠償規模大約只有二十多億, 政府透過健保低額的給付來壓榨醫療從業人員, 不應該再把屬於健保的賠償責任轉嫁到醫療服務提供者身上。

(作者:林秉鴻/醫勞盟副秘書長)

2012年9月30日 星期日

於是,小鳥們都飛光了

於是,小鳥們都飛光了

◎ 亮亮醫師

2012/9/17日新聞,為解決醫界六大皆空,健保局公告調高婦產科、外科和小兒科的支付費用,新聞下了聳動的標題:「醫界還是不滿意。」

這種增加醫民對立的新聞真是要不得。醫界不是不滿意,而是病人肚子痛,你給他擦香港腳藥膏有什麼用?不對症下藥的政府,令人傻眼。

電線杆上有十隻小鳥,有獵人開槍打死一隻小鳥,電線杆上還剩幾隻小鳥﹖如果被打死的小鳥是被告判賠三千萬的醫師,空盪盪的電線杆就是六大皆空的醫界。

小鳥飛走的原因,一是讓醫師沒有安全感的醫療濫訴,二是過勞工時長、無生活品質的血汗醫院。政府卻開心的宣布:「來來來,每隻小鳥多發一點好吃的飼料……。」你以為這樣,小鳥就不會飛走?

再來看看最近政府的荒謬政策。護理人力荒的原因,是護理人員一再超時、過勞,以及長期處在高壓力的工作環境。有22萬多人領有執照,卻只有13萬人留在職場。政府不去改善惡劣的勞動環境,反而為了人力大缺口,提出學士後養成制,二年內「速成」護理人員。

小鳥飛光了,就把還不會站、還不會飛的幼鳥丟到電線杆上,搖搖欲墜。獵人還未開槍,小鳥自己就掉下來了!實習時數不足、訓練不足的「速成」護理師,如何可以妥當的照顧病人?病人的安全在哪裡?

前幾天遇到一位骨科醫師,在大醫院工作了十幾年,最後仍然選擇自廢武功、放棄訓練多年的高超開刀技術,到小診所看看較穩定的小病。問他會不會覺得可惜,他 說他許多同事都被告過。「有的車禍被撞的面目全非、嚴重骨折進來,骨科醫師也只能盡所能搶救,最後病人命被救回,但功能受損,還是不滿意的怒告醫師。卻從 不心懷感恩、或去思考一開始是『什麼樣的情況』被送進醫院來的……。」

醫療糾紛的原因,常常是病人們對於痊瘉的期待,遠遠大於醫療所能做的極限。

「之前有個歌手更離譜,在『國外』騎重機跌倒、食指骨折,『回臺灣』找名醫開刀治療,『三年』之後,覺得食指變僵硬,彈吉他不靈活,決定控告醫生。幫他 動刀的醫生大喊冤,開完刀,醫師有叮嚀要休息一個半月骨頭才會癒合,還要回診拔釘子,要歌手多休息,千萬不可彈吉他。哪知病人開刀完隔天就出院,還立刻開 演唱會!」

檢討自己少、怪罪別人多,是人的天性。醫師只幫你開了「三小時」的刀,還要怪醫師,這「三年」之間,自己有做好保養與復健的工作嗎?

於是,小鳥們都飛光了。

神經像恐龍一樣遲鈍的政府,槌到尾巴的信息,久久之後,終於有一些些傳遞到大腦。馬總統站出來講話了!「請醫生們,對於醫療的糾紛,不要怕道歉,道歉並不是民事賠償成立的要件,就像我過去以來一再對228事件道歉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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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龍應台的文章曾有這麼一段話:「『弱肉強食』或許是生物界的常態,人吃牛羊豬狗草蝦螃蟹;但是『大地反撲』也是自然界的常態,強食者的濫殺濫捕,最後要造成自己的枯竭。」

開槍打死小鳥的獵人,有一天他會發現破壞了自然生態,如果再不改變,春天將不再鳥語花香,再也聽不到小鳥的美妙歌聲。

選擇漠然、而且冷眼旁觀著獵人打死小鳥的人們,有一天會發現一個寂靜的春天。

2012年9月7日 星期五

扭轉醫病環境 醫勞盟臉書革命開步走


扭轉醫病環境 醫勞盟臉書革命開步走【封面故事】



醫勞盟的臉書在今年三月二十六日上線,每天由醫師會員發布的文章都引發廣大迴響,已經成為醫界不可忽視的聲音。他們從社群網站集結、出發,即將成立實體NGO組織,不僅要為醫護勞動人權、病人安全而努力,更希望學醫的年輕人心中有所盼望。



◎ 撰文:蘇鵬元

翻開近幾個月的報紙言論版,一定會發現醫界的投書特別多。去年以前,看到的醫療新聞多是仇醫的醫療糾紛,但是最近有了改變--突然多出許多與醫護人員勞動人權相關的論述。仔細一看,赫然發現許多醫師的名字,像是張志華、林秉鴻、李紹榕、蔡秀男、陳家如等等,這些醫師不但在看診閒暇之餘投書報章雜誌,也經常在臉書上即時表達對醫界新聞的看法,他們全都是「台灣醫療勞動正義與病人安全促進聯盟」(簡稱醫勞盟)的會員。

從「搶救急診室」開始

醫勞盟的臉書在今年三月二十六日上線,不到一個月粉絲按讚人數就破萬人,到九月二日,按讚人數將近二萬三千人,每天發布的文章少則三、四則,多則超過十則,每則都引發廣大迴響,尤其是醫護工作時數過長、急診室亂象的照片,按讚人數甚至超過十萬人,已經成為醫界不可忽視的聲音。

醫勞盟預計在九月十一日成立實體NGO組織,相關的投書也在九月十八日集結成新書《醫療崩壞!沒有醫生救命的時代》。

早在三年前,醫勞盟的發起人,也是新光醫院急診室主任張志華就開始使用臉書,記錄在急診室遇到的問題,不知不覺就吸引在急診室工作的醫護人員與病人家屬,張志華醫師回憶,他在臉書的第一篇文章就寫到,希望能用臉書凝聚醫護之間的共識。經過口耳相傳,所有急診室相關人員幾乎都到他的臉書討論。

到了去年二月春假期間,流行性感冒大流行,門診因為休診,所有病人全部擠到急診室,造成各大醫院急診室壅塞,許多醫護人員在他的臉書上面抱怨,而且還有更多朋友因為臉書的五千人朋友上限無法加入,權衡之下,張志華醫師在臉書上成立「搶救急診室」社團,也是「醫勞盟」的前身。

以臉書推動臺灣醫療革新

「搶救急診室」成立不到一個月,就出現嚴重的急診室暴力問題。

去年三月,恩主公醫院急診醫師林憶直在值班期間被黑道毆打,這是他行醫六年以來第二次被毆打,他質疑醫師法「醫師不能拒絕救治病人」的規定違憲,決定要申請釋憲,希望有權利拒絕對曾經傷害過他的病患看診。這則新聞凸顯急診室護理人員的共同心聲。因為醫院怕破壞醫護關係,對於急診室暴力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醫師公會也沒有表態支持醫師,導致這類事件層出不窮,醫護人員處在充滿暴力陰影的環境下工作。

因為這次事件,張志華在臉書上發起「反暴力、反霸凌」活動,短短一個月就有八千人響應。在這個活動中,粉絲團成員在臉書上提出一系列的改進方案,包括急診室要有警員或駐警維持秩序、二十四小時監控、設置警民連線系統、區隔候診區與看診室,管控病人家屬進出等等。

這些行動引起衛生署署長邱文達注意,到搶救急診室的臉書貼文,張志華醫師之後還與衛生署、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一起開會,訂出許多改進方案,而這樣的成果也被台北醫學大學醫學科技學院院長李友專教授發現,以「臉書造成臺灣醫療之革新」(Facebook use leads to health-care reform in Taiwan)為題,刊登在國際知名醫學期刊《刺胳針》(The Lancet)上。說明用臉書凝聚醫界共識,進而改變醫療環境是可行之道。

醫療教育改革 要讓學生有盼望

這樣的運作已經讓更多醫護人員關心到自身的勞動人權問題,不過醫勞盟的發起人不只有這樣想,高雄市立聯合醫院醫師蔡秀男就說,「沒有醫護安全就沒有病人安全」,因此他們也要教育民眾,醫療勞動人權的問題影響的是病人的安全,如果醫護人員過於操勞,病人的照護也會受到影響。

暢銷書作家、也是精神科醫師的吳佳璇坦承,近期的醫界活動已驚嚇到一些病人,「我們相信八%的病人都是跟我們在一起」,但這是陣痛期,如果沒有這樣的驚嚇,病人並不知道醫生也是人。

有人跟吳佳璇說,他的小孩看到醫界環境這麼糟,只要出現醫療糾紛新聞就想說服爸媽不要叫他讀醫科。
「我覺得坐以待斃是不行的,就好像說你今天得了癌症,醫生跟你說你打了這個化療下去,有二○%的治癒機會,你打不打?打。我做的心情是這樣。」吳佳璇說,「醫療教育做了多改革,讓學生知道,他們會有盼望,而不是把他們送到戰場送死。我就是在幫他們改善環境不正義,幫助他們勇敢去行醫。」

喚醒血汗醫護的人權自覺

另一個發起人蔡秀男醫師在臉書上也提到參與醫勞盟的理由,他因為成大實習醫師林彥廷過勞死的新聞投入醫療人權的改革,他希望過去這些事件,能夠喚醒台灣血汗醫護的人權自覺,推動醫療勞動人權的改革。

面對其他醫改團體可能有不同的意見,醫勞盟希望能異中求同,找到共識推動相關立法,蔡秀男說:「我們沒有一致的敵人,任何都是朋友都是敵人,只有依據議題與目標來合作和對抗。」

八月其實是醫界很難熬的日子,台大醫院優秀年輕醫師林育誼、新北市立醫院盧姓護理師以及台大醫院呼吸治療師自殺,盧姓護理師還留下寫有「做牛做馬還被嫌」的遺書!這些自殺事件主角都在公立醫院任職,而醫院都以封鎖新聞的態度消極處理,在在說明政府對醫護勞動人權的漠視,這些醫師透過社群網站出發,正在改變台灣醫界,為醫護勞動人權、病人安全而努力。

2012年8月22日 星期三

愛滋器官移植危機處理 - 看看國外怎麼做

愛滋器官移植危機處理 - 看看國外怎麼做


原文:http://www.organsandtissues.net/uploads/media/Upl-35-8393-047.pdf

2007年2月,義大利 Tuscany 區有三名病患被移植了HIV(+)的器官。文章除了敘述當年發生的事實以外,還提供了多種面向的討論。文中也提到,義大利官方偏向檢討系統錯誤的根本原因及如何補償病人,並非著重於懲處失職人員。

面對此醫療事件,文中提出的對策為:
  1. An open environment
    必須捨棄culture of blame,把問題攤開來看,才會進步。
  2. Duties and responsibilities
    團隊裡的每一個人或單位都有其責任。移植醫療專業(醫生)的人士,系統的負責人員,受害者後續的撫慰單位等。
  3. Special care for patients
    病患後續的追蹤和支持很重要。相關的資訊應該如何告知病人。
  4. Importance of work conditions
    給移植的團隊合適的工作環境。成員的能力,工作的loading,和人性化的作業系統是非常重要的。
  5. Media Reactions
    媒體對事件應該要針對"physical" damage做正確的報導,而不是做揣測。相關的責人歸屬和後續的照顧都要完整正確地告知大眾。因為負面的報導很可能會毀了移植醫學的進步。因此事件發生後,Tuscany地區的器官移植和捐贈比率並無明顯下降。

我們台灣偉大的官府和主管機關,寫得出如此像樣的報告嗎?

2012年8月6日 星期一

醫界五大科的兩大「緊箍咒」

醫界五大科的兩大「緊箍咒」

2012-08-06 01:00 中國時報 【黃煌雄】

     基於「全民健保總體檢」的工作需求及持續關注,從二○一○到二○一二兩年之間,在健保局的安排下,我們以九個月的時間,兩次走訪全台的醫療院所將近四百家,參與座談互動的醫師人數超過五千人次。這可能是健保實施十七年來,訪查最密集、最全面性、也最具田野調查意涵的空前作為。

     兩年前,內外婦兒四大科走向「四大皆空」,雖然已浮現了,但似乎尚未在學界、行政機關、社會輿論形成堅強的共識;兩年後,四大科加上急診科,走向「五大皆空」,不僅已是一個「實景」、「現在進行式」,更幾乎成為當前討論健保最夯的顯學。而導致台灣醫界五大皆空最關鍵因素有二:一為健保支付制度,一為醫療糾紛。

     健保開辦之初,由於匆忙上路,包括四大科在內的兩千多項醫令項目,其支付標準大多沿襲勞保時代規定;當時,醫師於晚上尚可開診,加上紅包陋習,一些醫界大老因而不以為意,沒有據理力爭,以致十多年後,當醫院醫師夜間不能開診,紅包陋習又逐步根除時,醫師的收入除底薪外便只剩下以健保支付點數為主。相對於我國醫療設備不斷提升,醫術水準的擠入先進國家之林,健保所提供的支付水平,不但與現實及國際水準相差太遠,更造成四大科衍生四大皆空的歷史癥結。

     當我們在健保總體檢工作過程上,無懼外力的干擾,不斷大聲疾呼醫療資源「分配正義」之時,行政部門開始有了回應。一○○年度的健保預算,健保局針對外、婦、兒科的一般門診診察費,給予一七%加成,增加十四億元。這是健保實施十五年來第一次集中給予四大科診察費空前的加成,這個「第一次」,也道出四大科醫師內心無限的辛酸。

     從一○一年度起,連續兩年,經建會及行政院均發揮「政策引導預算」的功能與角色。為貫徹政策,在一○一年度健保預算中,健保局針對醫院婦兒科的診療項目,及基層婦外兒科的門診診察費,再增加二一.四億元,連續兩年,針對四大科診察費這樣的挹注與加成,在健保史上也是前所未有。我不禁在沿途訪查過程上,一再向與會醫師問道:「這是曇花一現,還是代表春天的燕子?」與會醫師的反應:起先他們很困惑,接著半信半疑,然後會靦腆而低調的笑著說:「應該是代表春天的燕子吧」。更具有重大影響的是一○二年度預算。由於四大科的支付制度中落差最大的,應屬手術費及處置費。在審查一○二年度健保預算時,為避免預算的排擠作用,經建會特別給予六%的成長率,這是健保實施以來創新高的預算成長率。而經建會也在關鍵會議中作成結議,要求對五大科的手術費與處置費給予「合理調整」。

     衛生署及健保局目前似乎懷著辦喜事的心情,準備成立一個獨立超然的委員會,將新增用於手術費與處置費的四十億元,妥善挹注到五大科最急需的醫令項目。如果這項工作能夠大公無私而有效的落實,加上衛生署在新年度準備推動的相關配套方案,也都能有效推行,對「五大皆空」現象,當能發揮「止血」作用,未來三到五年內,應可帶動「導正」效應,並逐步解除支付制度的「緊箍咒」,讓四大科重振其應有的尊嚴與價值,並回復其作為醫學核心與本質的歷史地位。

     醫療糾紛是我們第二次訪查時醫界反應最強烈、又令五大科醫師最感頭痛的另一「緊箍咒」。衛生署雖然有如快速部隊,全力進行緊急因應,但成效似乎有限。目前除「生育事故救濟」已獲行政核定外,最重要的,有關「醫療過失刑責合理化」」推動,卻因醫界與法界、衛生署與法務部之間,仍未達成共識,停滯不前,而令醫界、特別是五大科醫師憂心不已。

     全民健保已成為我國最具公信力的軟實力,作為全民健保最核心支柱的五大科,其所累積的問題,也是不分藍綠,所應共同面對的。到目前為止,馬政府似乎抓住了歷史機緣,並找到解除五大科支付制度「緊箍咒」的鑰匙;但馬政府似乎尚未展現同樣的決心,找到解除五大科另一「緊箍咒」|醫療糾紛的鑰匙。這兩大「緊箍咒」,必須經由兩把鑰匙,同時解決,缺一不可;也只有同時解決,「五大皆空」的現象,才能有效「匡正」,五大科醫師才會有效回流,也才能為健保的永續經營開創有利的環境,並奠定穩固的基石。(作者為監察委員)

http://goo.gl/hoxQk

醫療疏失不應是罪

醫療疏失不應是罪

2012-07-18 01:01 中國時報 【葉家興】

     根據法務部統計,醫師被控業務過失致死案件,每年大都維持在一百件左右,起訴率約百分之十,過失傷害案件約二百件,起訴率約百分之六。換句話說,也就是平均約每天都有一個醫師被告、每月都有醫師被判決有罪,難怪有醫師抨擊此現象說,這真是另一項「台灣奇蹟」了。

     醫療疏失不同於醫療錯誤,後者指的是完全不應發生的事件(never evetns),例如割錯乳房、動錯刀、給錯藥、輸錯血…等等明顯可預防且不應發生的醫療錯誤。對於這類案件,國家公權力有發動刑事起訴,維持醫事秩序的必要。但除此之外的大多數醫療疏失,將醫護人員告進法院,甚至判之入獄服刑,到底符合誰的利益?

     刑罰的主要目的有三:應報、預防,以及教化。然而醫療過失入罪化,完全不能達到這些目的。首先,多數有罪判決都可以易科罰金,對中高收入的醫師顯然不構成刑罰的痛苦。其次,醫療行為本隱含高度風險及不確定性,有罪判決無法降低醫療行為的此項特徵,從而也無預防犯罪的效果。最後,醫療過失並無重大惡性或反社會傾向,也沒有使行為人社會化的必要。因此,堅持醫療過失仍屬犯罪行為,除了讓醫師背負著「被告」的汙名以及刑案前科紀錄外,毫無任何刑罰的目的與意義可言。

     另一方面,對提告病患或其家屬而言,他們首要追求的目標是「發掘真相」與「權利救濟」,而這兩者都不是刑事程序的主要功能。

     司法人員因不具備偵辦及審理案件所需要的醫療專業,所以必須將案件送衛生署醫審會醫事鑑定小組。實務上檢察官、法官對於鑑定結果,往往也只能全盤接受;除非有顯然矛盾或謬誤的情形,也無法對鑑定基礎之科學依據、鑑定人適格與否提出任何質疑。

     如此刑事程序中的事實調查幾乎全被鑑定小組取代,檢察官、法官所能發揮的調查功能非常有限。民事損害賠償金額如何計算,當然也不是檢察官和刑庭法官的工作。這樣看來,醫療過失入罪化,除了以刑逼民、節省訴訟費用外,完全看不出有何實質效益。

     衛生署資料顯示,台灣醫療糾紛鑑定件數從一九九五年的一九七件個案,成長至二○○九年的五一一件,十四年間爆增一.五九倍。其中,內外婦兒等傳統四大科合計共占了近九成。遠高於人口增長的數字,反映的是醫學進步下醫生能力下降?醫療品質變差?還是在權利救濟管道跟不上人們權利意識的情形下,以刑逼民、節省訴訟費用的「醫鬧」文明化的必然結果?

     「醫療過失,刑責伺候」,既不帶來什麼社會效益與公眾福祉,卻有很高的社會成本,例如醫病關係惡化、防禦性醫療、過多且不必要的檢查浪費醫療資源、救人命的四大科鬧人才荒。將醫生定罪判其入獄,完全不符醫病雙方及社會利益。

     正本之道,在於強化求償救濟制度,建立「強制醫療責任險」,讓民事糾紛回歸民事,節省司法體系無謂負擔。醫生們可以安心治病,醫療風險可以透過保險迅速求償,病患家屬也不必把法院當成「醫鬧」的免費舞台了。(作者為香港中文大學財務系副教授)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2071800546.html

醫療體系崩盤 錢不是關鍵!

醫療體系崩盤 錢不是關鍵!

2012-07-15 00:56 中國時報 陳家如/新北市(執業醫師)

 貴報社論〈醫療體系瀕臨崩盤的警訊〉,提到「護士大量超時工作,卻沒有合理的加班報酬。」以及「衛生署終於同意大幅加碼護士加班費廿億,風波暫歇」。

 其實護士患寡、醫師患不均,主要原因不是因為報酬過低的問題。護理人員上街頭其實是訴求「我要命、我要假、不要錢!」「我要休假、我要約會!」也曾有醫院開出四十萬高薪,徵不到急診醫師!曾經調查醫師族群,不走五大科最大的原因,第一位是高風險、易被告,第二位是工時過長,生活品質差。

 不是錢不夠多!而是不友善的法律與高訴訟率,造成醫師連基本執業的安全感與受尊重感都沒有了!但衛生署解決方法卻是說「五大科的住院醫師,每年可多領十二萬元!」此做法誠如台大外科出走的洪浩雲醫師說:「因為根本不會對症下藥啊!病人肚子痛你給他擦香港腳藥膏…」

 請政府不要只用「加錢」去解決,只有醫學與法律良性的溝通、與過勞制度的改善,才能讓失了血的醫療現況,漸漸輸血回溫!

http://goo.gl/JD70D

『醫療行為刑事責任之探討』公聽會感想

『醫療行為刑事責任之探討』公聽會感想

Jui-wen Fang 寫於 2012年7月9日

‎7月6日去參加法務部『醫療行為刑事責任之探討』公聽會,相關內容在網路上其實都找得到,不過為了自我記憶及整理,大概說一下當天的狀況好了。

首先在法界方面。大部分法界人士理解醫療已逐漸走向崩壞,贊成應該有所改革,但改革方法則有不同意意見。部分人員認為改動法律根本定義(刑法無重大過失規定)實行有困難,但也有部分認為使用法律的是『活著的社會』,沒有理由一成不變。我很贊同後者的想法。

就像網路上有人舉過的例子:在幾十年前主張總統直選是大逆不道、違反法律的事,但就是因為有當初那群人的堅持,才有現在台灣的民主。那麼,現在的我們要是動輒以『困難』、『動搖基本』為理由,明知道崩壞逐漸逼近卻不思改變,如何對得起我們之後的人們?當我們看著自己的孩子,想像當他們長大會面臨一個無醫療的時代,難道
不會覺得害怕嗎?
再來,部分法界人士認為『即使限定於故意、重大、違反醫療常規也無法改善濫訴,僅為治標不治本』。坦白說我覺得沒錯。會被告上法庭,提告者一定相信自己遭受『故意、重大、又違反醫療常規的對待』,會改善的應該是判刑率,而不是提出告訴的比例。然而有一點很重要:向社會及醫界宣告『除非故意、重大、違反醫療常規,醫師不會被判刑』,等同於告訴全部人『醫界並不是隨便告一告就會讓你告出東西來』。當然真的要告的人是不會因此被擋下來的,但至少在衡量提出告訴的本益比後(請原諒我用了這個詞)可以擋下一部份無意義的提告。

當日到場立委眾多,無論藍綠,基本上都是支持衛生署『限定於故意、情節重大、明顯違反醫療常規才使用刑法』的版本。當時聽完這些其實感覺也就結束了。很現實地,推動法律還是得靠立委。而立委可能為了人民服務可能為了選票,判斷局勢以及社會想法應該已經是本能了。所以儘管到場民眾(?)表達強烈反對意願,我並不認為我們所作所為違反此時社會想法。

再來,到場民眾……因為性質太過特殊,之後再描述。大家聽或者是看了網路上的資料或許覺得受辱或者憤慨,但對當時在場的我而言……他們有的遭受過痛苦,卻被利用,有的單純就是置入性行銷。但無論哪一種,那並不是我們真正應該對抗的對象。就像是法界,也不應該是我們對抗的對象。

我相信我們並不是為了對抗病患方,或者為了對抗法律界而聚集在這裡。會造成現今慘狀的是整個制度以及長久以來的社會習性。而我們要怎麼樣去改變這個制度、或者扭轉社會大眾對這整件事的看法?坦白說,如果要說『那很困難、辦不到』或者『要從教育倫理醫德……等等(空泛)正論做起』那接下來應該是沒戲唱了。然而,即使浮動著不安,我看到大家還是很努力地試圖改變什麼。

這兩天看到一個很不錯的問題:要怎麼把一頭象吃掉呢?
答案是:一口、一口慢慢咬下來吃。

我很期待、也相信會看到大家一起把整頭大象吃掉、那個日子來到。

http://on.fb.me/O93A3a

2012年7月28日 星期六

台灣要走向無醫國的不歸路?

台灣要走向無醫國的不歸路?

◎作者:台灣醫社社長 郭正典

台灣的醫療正面臨崩盤危機。不久前是內外婦兒的『四大皆空』,現在加上急診和護理,已快變成『六大皆空』了。讓台灣的醫療面臨崩盤危機的因素不只一端,其中最重要的應是醫療刑責、鉅額賠償和偏低的健保給付。

最近有一起醫療糾紛的主角是搶救人球邱小妹後盛名在外的神經外科名醫李明鍾醫師。李醫師七年前醫治一名車禍腦部受傷的男子時,開刀之後沒放腦壓監測器。該名男子後來發生腦出血,導致失明癱瘓。法院裁定李明鍾等3名醫師沒放腦壓監測器是個醫療疏失,要賠償病人3341萬元。這個判決讓神經外科醫學界大反彈。有醫師認為法官的判決有違醫療常規,對醫療專業有誤解,因為腦部手術之後有各種處理方式,不是每個人都非放腦壓監測器不可;有醫界人士更認為這種天價賠償將讓許多醫師面對急重症病人時束手,可能必須做好各種檢查,確保自己不會被告後,才敢開始治療病人。

李明鍾醫師一案的賠償金只是台灣次高的而已。創下台灣最高賠償金的是麻醉醫師傅世慧的案子。1996年底時當年48歲的口蹄疫專家何維莊博士因為子宮肌瘤問題到現已併入台北市立聯合醫院的市立婦幼醫院摘除子宮。麻醉醫師傅世慧發現她有狀況時卻未能及時予以解除,導致何急救後成為植物人,拖延到2011年4月往生。最高法院在2011年8月19日審結,判決台北聯醫敗訴確定,須賠償何維莊家屬看護費、醫療器材等費用及利息共1100萬餘元,全案確定。加上先前定讞的3100萬餘元賠償金與利息,台北聯醫賠償總金額超過4000萬元,創下台灣醫療糾紛賠償的最高紀錄。

沒有那位醫事人員可以讓他的病人永遠不傷或不死的。連上帝和菩薩都做不到的事,凡夫俗子的醫事人員那做得到?何況是如果真有那麼一天人類可以因為醫療的進步而不死,那將是人類最大的危機,因為地球資源無法負荷人口數直線上升的人類,人類最後只有集體滅絕一途。只要醫事人員無法保證他的病人一定不死或不傷,就要面臨刑責和巨額賠償的威脅甚至懲處時,哪個心智正常的人不會走為上策?有道是「危邦不入,亂邦不居」。三、四千萬元的天價賠償金已足夠在台北的精華地區買棟豪宅了,台灣有哪個醫師可以輕鬆地付出這筆天價的賠償金後還繼續行醫?台灣的健保給付可以讓台灣的醫師有那麼高的收入可以應付病人頻繁的控告及動輒天價的求償?樹上有十隻鳥,打死一隻後還剩下幾隻?
醫療是設法解除病人病痛甚至延長其壽命的行業。但是,不管醫藥如何發達,在可見的未來,甚至是永遠的未來,醫療還是無法讓人永無病痛,甚至不會死亡。只要有病人的病痛無法被解除,其生命無法被維持,就有人會對醫療人員心生不滿而提告,其中總有告成的。在台灣,只要被判有疏失,不管導致病人傷殘或死亡是否的確為醫事人員的疏失造成的,醫事人員就被判刑且須負擔鉅額賠償。如果我們堅持用醫療刑責和鉅額賠償來處罰被判有疏失的醫療人員,而偏低的健保給付又不足以應付司法的糾纏和鉅額的賠償,醫療危機就發生了。

為緩解此一迫在眉睫的醫療危機,立委蔡正元提出醫療法第八十二條修正草案,擬對醫師執行業務造成病人非故意傷害進行刑事除罪化。但連日來有不少法律界人士以各種理由表達不贊同之意見。例如有人主張必須繼續對醫界用刑且客以鉅額賠償以遏止醫療疏失的發生;也有法官在報端表示醫界的『六大皆空』是醫界內部資源分配不均造成的,而非醫療訴訟造成的。法律界多年來誤用刑法處理醫療糾紛,讓台灣的醫療面臨崩盤危機時,還不知道「以刑逼民」附帶鉅額民事賠償是造成台灣醫界『六大皆空』的元兇,還在那裏硬ㄠ,那簡直是盲人騎瞎馬,其結果將是讓台灣更快速地走向無醫國的不歸路。

刑罰是禁制刑,是為了禁止某類行為而有的處罰。用刑責處理職業駕駛人的過失致人於傷或死,那是可以減少駕駛的疏失的。即使有駕駛人因此拒絕駕駛,那對路人也無傷。但把刑責加諸醫事人員,除了是否真能減少醫療疏失值得懷疑外,一旦醫事人員採取防衛性醫療,拒絕處理高風險病人,甚至寧可醫醜也不願醫病時,則對病人是有大傷的,因為疾病不會等人。用刑罰處理醫事人員的疏失,把醫事人員的疏失當成犯罪行為,其意義就是要用刑罰來阻止醫事人員進行醫療行為。把醫師救人等同於駕駛載人,那是不懂何謂醫療。不知道救人和不是救人有何差別的人沒有資格享受現代醫療,也享受不到現代醫療的,因為醫事人員都被不知道救人和非救人的分野的法律人所加諸的刑責和巨額賠償給嚇跑了。

當沒有醫師願意醫治病人時,確實會減少醫療疏失的發生,因為那時候已經沒有醫療行為了,怎麼會有疏失?但這是我們用刑責和「以刑逼民」附帶鉅額民事賠償來處理醫療爭議的真正目的嗎?「以刑逼民」附帶鉅額民事賠償及相對偏低的健保給付是使台灣醫療體系逐漸崩盤的元凶。若「以刑逼民」附帶鉅額民事賠償的處理方式不改,健保給付也無法相對提高,則以後台灣的病人只好外送到鄰近的國家去治療,或改送到法院去給檢察官和法官治療了。台灣的檢察官和法官都是天縱英明,他們不僅可以指導醫師該如何治病人,還永不犯錯,永遠不會讓醫療意外發生在病人身上!多好!

台灣真要走向無醫國的不歸路嗎?

本文已刊登於2012-7-26出刊的第29期台灣守護周刊。

2012年7月6日 星期五

改革醫療刑訴氾濫,搶救醫療崩盤

改革醫療刑訴氾濫,搶救醫療崩盤

醫勞盟建議:
  1. 『尊重醫療專業裁量權』, 應該增修入法。
  2. 『不可避免之醫療風險』,無過失無罪責,亦應入法。
  3. 前兩項概念,醫療法應增修入法,明文規定,並拘束醫審會鑑定。
  4. 衛生署應積極建立『醫療風險補償制度』,保障病患權益,減少濫告醫師。 
  5. 醫院(醫療法人機構)應負直接賠償責任。醫療人員有故意或過失,醫療機構有內部求償權。(直接告醫院,不要只告醫護個人,改善以刑逼民) 
  6. 應儘快立法《醫糾處理法》,強化訴訟外紛爭解決機制,調解,仲裁。

《新增醫療法第82條之一 1~4項修正草案》建議修法:
  • (第一項) 醫事人員執行業務,致病人死傷者,以故意或過失為限,負刑事責任。
  • (第二項) 前項所稱過失,係指嚴重違反客觀注意義務,逾越專業裁量範圍,顯非不可避免之臨床醫療風險,致生可避免之損害於病人之行為。
  • (第三項) 醫療鑑定內容應客觀明確,並應明示客觀注意義務與避免可能性,以及判斷臨床風險與專業裁量兩項要件。
  • (第四項) 醫療機構及其醫事人員,因執行業務過失致生損害於病人,由醫療機構承擔直接民事賠償責任。

參考文獻:
  • 台大陳聰富教授,《醫療機構法人組織責任》
  • 台北大學鄭逸哲教授,《醫療法第82條之1修法建議》
  • 蔡秀男醫師,《病人安全制度與醫療組織責任》


下載全文:http://db.tt/Ps4HNy7S

2012年6月26日 星期二

醫學生畢業後,為什麼要留在台灣?

醫學生畢業後,為什麼要留在台灣?

◎ 作者:林錦鴻

總體的醫療人力可能不短缺,但是在重要的醫療,如四大科和護理人​力,卻呈現了一個缺口,這個缺口可能在短暫時無法補全,而且在未​來會有更嚴重 的四大科醫師的流失,不能以道德,法律或強制命令來​解決的時候,醫界的人要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期待在未來五到十年中​有可以應急的方案,也可以 在未來解決的醫療斷層的問題,這才是我​們要想的問題。

以一個健康經濟的學者的觀點,要有什麼樣的未來,就需要如何投資​,現在四大科和護理人力的缺口,是過去低度投資所造成,可以說是​整個健保的資 源錯置的問題,加上健保在藥品費用上,開放了許多的​新藥,抗癌標把藥品(藥品支付是不打折,因為在實施了總額,健保​局再也不須要去管控藥品的 支付,而有了這種道德違失,在藥品品項​的開放上,不用去得罪藥商,做個好人),而這種情況,就會嚴重的​侵犯醫師費和護理費用(按點數和總額多 寡打折)。

以健保體制內的價格調整(提高四大科的支付點數),可能無法改善​現行的問題,大部份的支付調整,會 pooling 到醫院,而無法實際改善四大科和護理人員的薪資,資方也沒有誘因​是改善重要醫療科別,工作環境和條件。而且前段的問題,也還沒解​決,在健保負債愈來愈 嚴重,經費緊縮的情況下,醫護費用的點數不​可能大幅提高,情況會愈來愈糟,也就是每點可能只能付七成,六成​...。

如果採取以薪資補貼的方式,也就是在重要的醫療缺乏的地區,所在​的醫院,保障醫師薪資的收入,也就是用補助的方式,貼補當地急診​和四大科醫 師,讓醫師能到醫療不足的地方服務,而不用擔心市場和​收入的問題,讓偏遠地區能快速的解決醫護不足的問題。這種政策,​一方面能刺激四大科和急 診醫師的市場,讓更多的醫學生願意投入這​類的科別。

同時間,讓受雇的醫師(包括主治醫師,這是很重要的,因為只有改​善住院醫師和實習醫師),現今婦產科的主治醫師,那一個人不是值​第一線的,連 續3-4天的持續工作,比R可能更辛苦,無法解決在​各分科的市場上差異,讓四大科醫師的工作風險和壓力減少,這樣的​情況,可能會讓四大科醫療 的供應,大幅減少,但是在長遠上來說,​當工作環境改善後,能讓更多的醫師回流,這時候重要醫療 (四大科)供應有機會的改善。

不要再試二代健保,任何 Fund Raising 的方式,都不能改善未來的醫療環境,只是一代健保破產,政府承接​所有債務,二代嗎也維持幾年,未來還是一樣的老路。這個問題在當​年勞保已經發生了一次 了。

再來要做的是建立台灣自己的公醫制度,未來醫療保險將分為商業自​願的保險,和政府主持的公醫體制,可以用特別稅的方式,征及費用​,可能限制醫 療的供給量,來限制醫療業務的無限成長,某些不急的​,或非重要的疾病,可能要等很長的一段時間,才能獲得醫療的服務​。當然你可以去保商業的保 險,你可以很快的在非公醫體系下的醫院​中,得到快速的醫療。

現行的方案,我會建議四大科+急診,為公醫系統,而其它的科別為​商業醫療保險,這樣子可以快速的扭轉醫療供應的架構,非四大科的​病人會大幅減 少,而醫學生在選科時會考慮市場供需的問題,而四大​科的醫師,受到公醫制度補貼的支持,能不用擔心未來的出路。否則​現行的強制分科,是沒效 的,小科的R(0), R(-1) 的問題,永遠存在,未來的醫學生畢業,可能考慮出國受 R 的訓練,記住人才是國際化,未來的中國,日本,和美國的受訓機會​和工作收入,可能比台灣好,醫學生畢業後,為什麼要留在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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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錦鴻 George Linn

婦科醫師,企管博士,大學教師
花蓮慈濟醫院婦產科主治醫師
慈濟大學醫學系婦產學科助理教授
慈濟技術學院醫務管理系合聘助理教授

又是醫學教育的錯嗎?

又是醫學教育的錯嗎?

◎ 作者:阿蒙

當「血汗醫護、四大皆空、人才外移、醫療糾紛」這些問題的媒體曝光度逐漸提高,護士們上電視接受政論節目訪談的時候,或許大家心中會升起一點希望,期待社會輿論能夠逐漸開始檢討我們的醫療體制問題。

當這些消息又和醫學美容或醫療糾紛的新聞前後連結,成為「平衡報導」之後,一種陳腐的聲音又出現了:醫學「教育」出了問題,醫師的「價值觀」出了問題,不願意救命,醫術不精,才會整天被告。

許多人都忽視了「媒體」正是最大又最有影響力的「教育機關」,它比全部的學校或社會團體或者醫師們苦口婆心說破嘴的效果加起來還大,大到無法估計。醫學美容和醫療糾紛不斷增加,確實是事實,這類的新聞具有相當大的吸引力,它將醫療「平凡化」或「除魅化」─ 醫師也會不見得在救命,醫師也會被告。

但是,誰可以以此聲稱現代醫師醫術不精?誰可以以此聲稱現代醫師沒有醫德?這是不是部分人的觀感所聲稱的「社會觀感」,進而導致普遍流行的觀感?我們是否把媒體教育的現象,當成了真實世界?人以為自己在理性的看電視,事實上已經被電視機給吸收了。

台灣醫師本來就不是神,造神本來就是不對的,但是台灣醫師是人,不是賤人。

那麼,真的是醫學教育的錯嗎?

我很好奇,社會上有什麼東西和「教育」或「價值觀」沒有關係。沒錯,教育可以提倡倫理,法律可以處理道德,但是我們有沒有真正的「面對問題」?在人云亦云之前,我們能不能花更多的時間和心力,拋開太多的情緒影響,理智的好好看清他們的樣子,以及我們自己的樣子?

我們不該再催眠自己,這些就是「亂象」,習慣就好,我們更要努力的看清現象。立委知道要幫少數特權份子關說病床,卻不知道要幫「全部人」關說,要幫所有的病人和所有的醫護人員關說。我們不能跟他們一樣,再繼續獨善己身,也不能鄉愿的相信政府將會改善。我們長期欠缺社會批判的思考工具,以及社會參予的觀念與具體途徑,我們必須要不斷並且持續的發出的聲音,做出行動,形成穩定又言之有物的力量,逐漸改變社會,不只是點放式的小社論,這對於體制來說無關痛癢。

在改革的路上,有理論家,演說家,和實踐家,這些人永遠在思考和努力。我們要持續讓火燄燃燒下去。

2012年6月17日 星期日

醫界當權者多為資方且握有評鑑生死大權

醫界當權者多為資方且握有評鑑生死大權

◎ 作者:北部某醫學中心醫師 / 2012-6-17

說真的看透了醫界當權者多為資方甚至掌管評鑑等生死大權.身為勞方的大醫院小醫師只有一再忍受來自血汗健保的壓力與種種不合理之事

一個工作環境留不留得住人,需要考量到許多因素,薪資結構是否健全和穩定?工作負擔和壓力是否不斷增加?上下和左右的溝通管道是否通暢無礙?加上同事間的合作模式和默契,研究寫作論文的要求,教學工作的分配和督導,病患投訴或告訴的後援,健保給付的限制,人身安全的保障...一切一切都影響著人員的去留!

而面對醫療評鑑的逼迫和要求,財團醫院在保衛健保點值的壓力下一再用種種方法壓迫施壓基層護理師與醫師.除了已經沉重的臨床工作還有被要求下班後留下來幫醫院造假.完成越來越多的憑鑑文書工作.被要求利用自己下班時間來累積上課時數..甚至空降許多有教職的外來醫師.誰沒妻小家人誰是鐵打的身子?這樣的環境早就不是僅是低薪所能解釋的離職潮流!身為評鑑的委員會不知道嘛?是視而不見?因為委員所處的醫院也是要被這樣搞過才能維持所謂的醫學中心的地位!!所以有誰能揭露這荒謬又天大的謊言?答案是很清楚的!

對於病患投訴或醫療糾紛.資方(院方)一向給人息事寧人甚至會不顧情面在眾人面前數落你的不是.強調是下屬態度問題造成.扣上醫德大帽.以本人為例只是因為無法立刻診斷出臨床症狀初期不明顯的腹部外科急症….最後病患不幸死亡.因此我被控醫療過失致死.但我從未蠻怨病患及家屬畢竟家人的驟逝帶來傷痛. 雖然幸運獲不起訴.但從此完全執行防衛性醫療.最恨的是身為院方高層落井下石.不顧下屬當時身體不適.其事後諸葛的嘴臉令人痛恨與徹底心寒與痛心.這就是財團醫院對基層醫師一向的態度.為的只是維持資方與院方的名譽罷了!

越來越多的醫師被起訴.越來越高的賠償.種種發生的事只是讓在台的醫師心寒.再也不會因為預後較好而建議病患開刀..醫師的尊嚴被不明究理的媒體偏剖報導踐踏.在民代頤指氣使的囂張言語汙衊!被一心想維護自身利益的高層指責…. 救命的成就感消失了.換來的事莫名的恐懼與一再引忍的憤怒!所以本人已經認真考慮舉家離開這理盲濫情仇醫的地方!即使需要進修外文重作幾年住院醫師也再所不惜.因為我不知那天天價賠償找上我!因為不知那天因壓力而倒下或失控!

台灣社會病了而且病得不清.濫訴濫告.無良媒體與好作秀的民代政客逼使第一線的醫護出走而補上最後一刀的就是以刑逼民以及履創新高的天價賠償!

2012年6月15日 星期五

醫療行為除罪化 救救醫生

醫療行為除罪化 救救醫生
2011-06-20

中國時報 【蔡清標/醫學院副教授】

醫師與法官都擔負人民生死之重責,但醫師與法官兩者在法律上所受到的保護卻迥然不同,有如天壤之別。以最近江國慶、台中江姓女作業員命案,法官都有誤判之狀況,但卻沒有任何民事、刑事責任,也不用賠償,而是由國家賠償法代賠;反觀,若是醫生誤判,致人於死,那馬上被扣上過失殺人的大帽子,準備大筆賠償金。

同樣是為民服務,同樣掌管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何有如此不同待遇,到底哪個環節出了問題?問題出在我國醫療糾紛案件百分之八十以刑事訴訟提出,企圖「以刑逼民」威脅醫師,這在世界各國是絕無僅有的,先進國家歐洲、美國、日本多以民事訴訟處理醫療糾紛案件,幾乎沒有醫療刑案,除非是醫療人員或醫療院所具有犯罪的蓄意。法官不負任何民事、刑事責任,是國際慣例,廢除死刑也是趨勢,但為何醫療行為除罪化這個世界潮流,法務部還大力反對?難道醫療糾紛採用刑事訴訟就會使台灣病人比美國、日本病人尊貴得到更好的保護嗎?

醫療行為本來就充滿不確定性,侵入性檢查、治療本身都具風險,病患當然無辜,但絕非醫師故意,這種狀況應比照藥害救濟賠償病患。同時比照歐美先進國家,醫療糾紛除罪化以民事賠償為主,動輒對醫師刑法伺候,只會讓醫師、病人雙輸。

全聯會有關醫療刑責明確化,提給立法院的說帖

全聯會有關醫療刑責明確化,提給立法院的說帖

2011年4月19日星期二


 

醫療法第82條第2項- 醫療刑責明確化Q&A

這是全聯會所提修正醫療法內容,有關醫療刑責的,給立法院的說帖…
內容蠻好……
其實我們平時對外說明,也好有個準則


Q1:為何需要增修醫療法第82條第2項,現行法令有何不妥?
A1:醫療糾紛無法解決-
現行法律規範,造成廣泛以刑逼民之法現實,刑法成為索求賠償或和解之威嚇工具,卻仍無法徹底解決民眾於醫療糾紛中之損害賠償問題 。畢竟,刑法與民法填補損害之目的不同,法官於刑事判決時,須達無可置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之心證始可為有罪判決,透過刑事訴訟解決賠償糾紛,反而使民眾經由勝訴獲得賠償的機率不高,同時也影響醫師庭外和解的金額與意願 
醫療環境每況越下-
現行法律規範不分過失輕重,一律以刑法繩之,刑責又對醫師生涯影響巨大,醫師只好藉著醫療行為的改變,避免事後可能面臨的過失責任。例如在治療過程中,多作檢查以保周全、或對急診或複雜的重症,更加小心的權衡自己的能力及體力,在稍有力所不及之疑慮時即予建議轉診等。更嚴重的是無人願意涉足高風險的專科,內外兒婦的人力空窗,已非空談,而是每位民眾未來就醫時皆將面臨之窘境。

Q2:目前醫師因現行法令而被判刑的情況如何?
A2:依據陽明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楊秀儀博士與劉邦揚碩士的實證研究 ,台灣自2000年1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所有地方法院對醫師之醫療糾紛所做成之刑事判決書,計312名醫師被告。每個案件從醫療傷害發生時起到一審判決作成日止,平均需要經過3.12年 。在312名醫師被告中,有232名被告(74.4%)是無罪判決;80名被告(25.6%)被判有罪,刑期最高者為3年,最低者為拘役10天,所有有罪被告之平均刑期為6.7個月。有罪被告中有64人(80%)被宣告緩刑或可易科罰金,實際有入監服刑風險者僅有16人(20%)從被告醫師的科別來看,以外科最多,共計82人(26.3%),其次為內科64人(20.5%)、婦產科50人(16%)、急診醫學科40人(12.8%)、骨科23人(7.4%)、兒科10人(3.2%)。

有論者 從而認為,該研究雖僅搜集台灣地方法院刑事醫療糾紛判決,故案件尚未定讞,有部分案件上訴後被判無罪。然而,小小的臺灣在八年半內竟有八十位醫師被地方刑事法院判決「有罪」,每23.5天有一位醫師被判決「有罪」。臺灣醫師在地方法院刑事醫療糾紛判決之「有罪率」竟高達25.6%。這更進一步證實,臺灣醫師是台灣犯罪率第一高的行業,台灣可能是全世界醫師犯罪率最高的國家。且此研究更可發現,被告的醫師幾乎全來自“勞心勞力”,但係真正挽救臺灣人民生命、身體安全之「內外婦兒」四大科與重症科

Q3:何謂「重大過失」?與現行刑法之「故意」、「過失」、「業務過失」等概念有何差異?
A3:現行刑法於第13條、第14條明定故意與過失之定義 ,分為明知而有意使其發生之「直接故意」;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不違其本意之「間接故意」;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之「無認識過失」;預見其發生而卻信其不發生之「有認識過失」。另又基於從事業務之人,對一般危險之認識能力較他人為強,避免危險發生之期待可能性較高,故其違反注意義務時之可責性較重,於刑法第276條、第284條定有業務過失之死傷之加重處罰規定。

重大過失目前於刑法中尚無定義 ,整理學界相關詮釋包括:「刑法上的重大過失是指,違反特別重要的注意義務,忽略了結果發生的極高可能性,已經接近未必故意的輕率過失。 」。

Q4:為何醫師獨立於其他業務之人,不適用業務過失之概念,代以故意或重大過失繩之?
A4:將醫療行為的刑事責任予以明確化,限於故意或重大過失時始負刑責的規定,並非給予醫事人員特殊禮遇,其乃為平等原則下,「不等者不等之」之合理結論

首先,醫事人員與從事其他業務之人不同,其對救治病人之業務,並無拒絕或置之不理的權利,醫療法第60條與醫師法第21條 對醫院、診所、醫師皆訂有救治病人之義務。不像計程車司機可以拒載、貨車司機可以不開,其無法在認識該情形其有高度風險且該風險可能無法避免時,不為醫療行為。

其次,如同法律不會因救護車超速或闖紅燈而認為其須負刑責,不會因運動員輕微犯規致人死傷而判處過失致死或過失傷害,不會因消防員一時疏失未救出受困者而動用刑法。醫療行為本身,同樣也應由於其對社會提供較大的利益而令其可受容許的危險程度提升 

第三,業務過失致死傷之加重理由,乃基於從事業務之人之高度認識能力與避免危險之高度期待可能性。然而,醫療行為本身尚有極大的不確定性,人體的構造與功能極其複雜,一個看似沒有危險的醫療行為,都可能引起病人身體或生命的危險,即使是從事醫療業務之人,對此醫療行為可能造成的不良後果,亦不一定具有所謂更高的認識與避免的能力 。故要求醫事人員,就醫療此等本身具有高度不確定性之業務負起一切的過失責任,實屬失之嚴苛

第四,刑法設置之目的在於保護法益,然而與一般從事業務之人不同,以刑法不分輕重的課以醫事人員業務過失責任,並無法達到保護民眾生命身體安全之目的,反而造成防禦性醫療日益嚴重,重要專科醫師人力短缺。醫療原來很大程度就是在處理人力所不及的問題,然全面性不分輕重的刑責,令醫師不敢再甘冒風險的勇於救治病患。防禦性醫療的苦果,其實在日本已能得見,例如其於2006、2007、2008年皆有孕婦因院所缺乏足夠專業人力,不敢接治病患,而遭近十家或甚至十幾家醫院轉診,最後不治身亡之案例 。

第五,醫療行為不同於其他業務行為,在醫事人員為醫療行為之前,其病患必已陷於於生命法益滅失危險或身體法益惡化危險中,醫療行為是在攔截先前已然存在的死亡因果進程或傷害因果進程,故醫療行為涉及兩個因果進程:一為已先行啟動的「因果進程」,另一個則為醫療行為所啟動的「因果進程」;因而有兩個結果,一屬前者所形成者,另一則為醫療行為所形成者。 最後致人與死傷之結果並不必然出於醫療過失所致。然現行刑事判決,卻往往以結果論罪,未充分審查其客觀可避免性、因果關係、客觀可歸責性等。令醫療行為較其他業務過失致死傷行為,更易受以結果論罪之害。

Q5:就此部分,有何外國立法例?
A5:
一、美國
就醫療刑事過失(Criminal negligence)而言,法院曾認為「刑事過失之成立主要在於其過失之程度,過失行為是否達到應負刑責的程度,應由陪審團來認定…,因重大忽視醫學學理或由於治療的實施或選擇有輕率過失,缺乏使用器械的技術,或對病人未有適當的注意,致對病人的人身安全有重大的缺乏專業能力、重大的不注意或魯莽的漠不關心,可構成刑事過失」 。又病人的死亡,如果是因為「於治療的選擇或實施上之單純判斷錯誤」,尚不構成刑事過失。 故在美國司法實務中,只有在醫師被認定具明顯重大(gross)疏失的情形中,醫師始負刑事過失責任。美國醫療過失刑事責任之歸責基礎乃在於重大疏失,單純注意義務之偏離並不構成刑事過失責任。

二、德國
波恩大學法醫研究所進行1989年至2003年間所有涉及醫療事故刑事訴訟的回顧性研究。案件總數為210件。這些指控主要涉及的罪行為過失傷害或過失致命。大多數被告醫師並未聘請律師。87%的案件獲得無罪判決,7.6%的案件被法院定罪。從而,因醫療事故被起訴的醫師大多是無罪的 。也就是說,14年間僅16位醫師被判「有罪」,「有罪醫師數目」不到臺灣的百分之三十。然而德國2000年左右之人口總數8226.4萬人,約為臺灣人口的四倍。1990年(西)德國的醫師總數爲195,254人 ,醫師總數更是臺灣七倍以上。
德國刑法沒有重大過失的規定(即使是一般的過失,法條也不作規定),但德國刑法上有類似重大過失(輕率Leichtfertigkeit)的規定,即德國刑法第345條第2項關於公務員濫權執行處罰的規定 。此種對重大過失的處罰,得使一些價值未達足以處罰過失那般重大的法益侵害行為的行為人,不能僅因躲避故意的指控而逃避處罰,故有其攔截功能。德國刑法重大過失的解釋,只能求之於實務判決或學說。德國文獻關於重大過失的說法如下:「輕率是一種高度的過失,重大的違反注意義務,特別是忽略損害發生的高度可能性」、「輕率是一種高度危險的行為類型,行為人同時具有更高的主觀可非難性」、「違反特別重要的注意義務」。 然而,最重要的是,刑案佔法院醫療過失總案件僅1.42%。德國實務界可能於實務判決發揮重大過失的精神。

三、日本
2000年至2007年,日本因醫療過失而起訴之民事訴訟則與刑事訴訟不成比例的多,每年約933例 (7.3件/百萬人)。同一時期的臺灣醫療過失繫屬於地方法院的民事訴訟新案例則少的很,每年約35例新案例 (1.59件/百萬人)。日本刑事醫療過誤之案件數遠較民事醫療過誤為低,定罪之數量極為稀少。考其原因,除舉證困難外,實務對於醫療過誤嚴守刑法謙抑思想,對於事證明顯或重大過誤案件,始追究其刑事責任。此外,日本亦以重大過失作為提高過失犯法定刑的理由。

四、中國大陸
大陸於1997年刑法第335條增設了醫療事故罪:「醫務人員由於嚴重不負責任,造成就診人死亡或者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將嚴重的醫療過失行為規定為專門的罪名,並且,規定了較普通過失犯罪為輕的法定刑。 所謂嚴重不負責任,依醫學界及法學界的通說,是指違反醫療規章制度和診療護理常規。依照大陸通說認為,這種醫療事故罪的罪責輕於其他過失犯罪。而且此種醫療事故罪的過失,可能是「疏忽大意的過失」,也可以是「過於自信的過失」。「疏忽大意的過失」是指醫事務人員應當預見到自己違反規章制度或診療護理常規的行為,可能造成就診人死亡或嚴重損害就診人身體健康的後果,但由於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以致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

Q6:若修正此法,對民眾的權益有何影響?是否會令民眾若遭遇不和解、不認錯、不賠償的醫師時,反而求助無門?
A6:此法之修正,短期來看,將令民眾回歸速審速決之民事程序,經由舉證責任之倒置 ,風險之分配,法官心證形成等原則應用,獲得其應有之合理賠償。長期來看,醫療環境因此而得以正常發展,身為醫療服務第一線使用者的民眾,自將隨之受益。此外,為更進一步減輕民眾負擔,醫療糾紛處理法或其他快速補償機制之設置亦將為接下來努力的方向 。
原文網址:http://jfliu-chestman.blogspot.com/2011/04/822-q.html 
參考:http://www.tma.tw/ltk/100540707.pdf

2012年6月14日 星期四

醫界的諾亞方舟

醫界的諾亞方舟

◎ 詞曲 改編自五月天 Mayday



請先打開上面的 Youtube 再看以下歌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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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 婦產科醫生 小兒科醫生 誰生小孩
再見 內科的醫生 外科的醫生 消失不見

再見 還有病床的那個醫院 那天是誰通報滿床 被誰關掉的病房
再見 天價的賠償醫療糾紛 最後我們只能留下 擔心怕事的醫生

如果要排床 如果今夜就要住加護病房 如果都找不到一張病床 你會怎麼辦

晚安 急診的醫生 重症的醫生 牢房裡面
晚安 過勞的護士 點滴在手間 誰救你們

晚安 這間醫院沒有急診室 誰來救救我和你們將來出生的孩子
晚安 開刀沒有醫生和護士 醫療崩壞中的這天會比想像更靠近

還是要告別 還是放棄搶救我們的世界 你會怎麼告訴你的孩子 生病不用怕
終於要告別 醫病關係從此降到了冰點 你有什麼遺憾依然殘缺 還沒有完美

當健保名揚海外 鼓掌像雨點 當醫生比病人還要傷悲
當藥變得廉價 當每個護士 犧牲壯烈
當住院變成一種心願 當急診擁塞來到眼前 讓熱情終於變成眼淚

讓 全民健保 航向了 海平線
讓 全民健保 航向了 換日線
讓 全民健保 航向了 天際線
讓 全民健保 航向了 無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