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30日 星期日

928醫策會醫學美容品質認證試評說明會

來賓投稿:參加9/28醫策會醫學美容品質認證(試評版)說明會之感想

◎ 作者:陳斐 (8年從業醫美人員)

昨天,醫策會打著「促進醫學美容品質」的口號,開了這場說明會。
會中絕口未提評鑑需要付出的費用,和評鑑所獲得的「金牌」有什麼用處。儘管這兩項都有醫師在現場提出問題,不管是醫策會代表、衛生署方,都未正面回應這個問題,甚至,一開始我們聽見醫策會說,醫策會自己本身沒有醫學美容的經驗,所以策定這些評鑑條約需要聆聽各方的意見。

事情就是這樣開始弔詭的;沒有基層從業經驗的官方,又在自吹自擂地扮起奇怪的評鑑公親者角色來了。

可以看見,有將近兩百位來自南北各方的醫師與醫院代表參加此會,顯見台灣關切醫學美容評鑑議題的醫師與從業人員眾多。

但令人驚訝的是,當醫師建議需正名為 「美容醫學」而非醫學美容時;這個Q&A活動,台上的三位官僚面孔,多數時間並未友善回應,總是回答「會把現場的聲音帶回去。」不曉得這個聲音是帶去哪裡?因為掌管的大官們就坐在台前。且今天來不是就要聆聽聲音的嗎?

當現場有從業人員質疑:「現行法規醫學美容只定義為醫師與護理人員執業,未註記美容師能參與醫學美容的立場為何?」以及當現場有醫師提出:「衛署是否別像Discovery channel獵豹般地突擊,應避免落於僅憑麻醉專科醫師數等的評鑑,而忽視現行醫師動態進修的機制」時,官方的態度竟然回答:「今天請大家著重於條例有無需要修正,至於從業人員的人數與資格不是這次評鑑重點。」這樣的荒謬回應。

我們知道,自費的醫學美容之所以讓多數民眾產生意願式的消費,乃其真正提供了民眾:「癒能與效能」,從業人員應謹守的本份就是在通往這個「癒能與效能」目標的過程,提供「安全、安適、安心」的服務;維護病人安全為必要條件,既以「維護病人安全為基礎條件」下,所有評鑑條例的約束就是一種自掌嘴巴的多餘了,因為如果連病人安全都無法顧及,遑論提供自費服務?

再來,衛生署始終不願正視回應從業人員資格的問題,我們知道,台灣的醫學系與護理系並沒有主修美容學識,目前醫學美容從業市場有近半是非醫療人員,而是美容執照人員,許多臨床上的接待、服務流程與顧客心理諮商,是學習美容專業者才有的經驗,而不是初入此行的醫護執照人員。有專業的醫護人員、加上由台灣正統美容相關科系畢業取得美容執照的人員,才應該是提供美容服務最佳的組合。這當中應有執行勞務的劃分,以避免侵入式治療過程的安全疑慮。

如果衛署連執業人員的資格確認都無法掌控,又遑論解決密醫密護、以及合法登錄的問題?又如何帶給民眾保障?

台灣美容科系學校系所發展相當發達,台灣欲發展國際觀光醫美,卻又將正統美容科系執照人員屏除在醫學美容正式合格人員的範疇外,請問到底是對自己的學校教育、還是對自己制定的執照考照制度沒有信心?應該透過一個中介,鼓勵對從業多年的醫學美容人員核發醫美檢證資格認定,這也就保障了非專科醫師轉型從業醫美的經驗制。

再來,限定麻醉藥用分級式的評鑑,對醫學美容專業更是未經謹慎思慮。會中也有醫師提出建言;認為官方應注意的是「麻醉專科醫師」的培植養成,而不是把精力放在監督現行治療所應用到的藥品名。我們知道,在臨床上,麻醉被用來舒緩疼痛、增加治療過程的舒適與安全,一個正統的麻醉醫師憑藉的除了自身對麻醉藥型的專業,更重要的是患者臨床表現評估,來控制麻醉深度與執刀醫師配合;僅用麻醉的等級,而忽略各種麻醉類型所對應各種患者與各式治療療程的效益,這是不健全的思考。甚至,某些醫美診所根本不接觸全身麻醉的手術,只作微整形,又何論以此列項評鑑?這是醫美專業與其他科種院所,須分開思考其相異同處,醫策會與衛生署只用單一標準化的評鑑,思考亦不週全。

怎知在聆聽之餘,許多問題尚未有解決與結果,官方便一昧恣意實行,罔顧民意,
唉!由此可見,不識人間疾苦者,不適合當官握權!官方永遠不知道,民間自律的經營業者、真正的從業人員,想得永遠比官方多呀!面對排山倒海的各式醫美資訊紛亂,人員素質不齊,衛生署不從基本流量監督管制,只急著做表面功夫,如此,評鑑的意義在哪裡?還大肆談希望超越韓國醫美,醫策會還真是令人慨然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