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9日 星期日

為何受僱醫師不能平等納入勞基法?

為何受僱醫師不能平等納入勞基法?

作者:張志華、林秉鴻、李紹榕、蔡秀男、陳家如  2012-4-29

醫療勞動環境快速惡化、內外婦兒急重症五大皆空、護士荒、大醫院急診壅塞、造成等待病床問題嚴重、拖延急症病情……等問題,已經深切影響到民眾就醫的安全與品質,台灣的醫療崩潰已經是現在進行式!近日也不斷成為全民及媒體關注的焦點。

要有病人的安全、和好的醫療品質,先要落實醫療人員的基本人權價值,跟勞動的正義。只要政府肯宣告:現在全台灣的醫護人員,「完全」「落實」勞基法,人力的短缺反而有機會回流!

    本月十八日,勞委會邀集衛生署、及民間相關團體代表,共同研議「醫師相關職災權益保障措施」。

筆者忝為台灣醫療勞動正義暨病人安全促進聯盟(醫勞盟)與會代表,原以為此次會議形成之多數共識(詳細醫勞盟聲明稿、及101/04/18勞委會會議逐字稿,請參閱醫勞盟網站臉書革命進行式 http://www.facebook.com/TMAL119 ),將成為台灣醫療環境改善之基石,未料衛生署醫事處石崇良處長,稍後竟公開聲明反對醫師納入勞基法,不但令與會者錯愕,第一線醫師更是聞之心寒。

石處長此番談話令人憤怒之處在於:他率爾推翻衛生署(也是自己的發言)過去的立場---在兼顧病人照顧安全、及延續性照護的前提下,為了兼顧醫師健康,衛生署不反對住院醫師及實習醫師納入勞基法。這點在會中也受到醫改會成員重炮痛批。

身經急重症醫療槍林彈雨的石處長,不僅不顧醫改會的呼籲,更棄昔日夥伴不顧,選擇站到當天與會的少數,大挺醫院老闆(資方),繼續排拒醫師於勞基法門外,坐視、甚至加速醫療勞動環境繼續惡化,著實令人齒冷。

身為急診專科醫師,石處長深知醫療特殊性,更親身經歷醫師過勞之試煉,卻不思如何研議配套措施,將醫師盡速納入勞基法,以根本之道維護病人安全、及勞動人權,反而企圖以增列醫院評鑑條款、與定型化契約應付。除了法理上站不住腳,衛生署難道視「監察院」對醫院評鑑之「糾正」於無物?

醫院評鑑走火入魔,耗竭磨損了本就已經嚴重不足的醫事人力,早就是公開的秘密!妄想以造假成習的評鑑制度,「保障」醫療勞動安全,料無人能信服!

醫勞盟重申,衛生署為保障病人安全,守護國人健康,必須誠實面對醫療勞動的安全問題!
重談醫療工作型態特殊、醫院經營成本增加等老調,阻卻醫師納入勞基法,只是坐實醫改會「醫院老闆」署之指控,站在「民眾」與「第一線醫療人員」之對立面。

改革的浪潮,一波波湧動!連證嚴法師、法律界、科技大老、媒體投書、立委名人都表深切關心!從醫學生、醫改會、總工會、醫勞盟、前醫院協會理事長、醫師公會全聯會、牙醫師公會、中醫師公會、勞委會……也都深表支持!

剩下誰在反對?哪些是阻擋的石頭要搬開?少數血汗資方,少數即將下台的官僚......。
最後,再次強調,醫勞盟主張:(1).台灣所有醫療人員,包括,護理師,受僱醫師,都應該享有有勞動人權之團結權,應該享有籌組工會的基本人權!(2).實習醫師,住院醫師,受僱主治醫師,與一般台灣人民一樣,應該平等納入勞動基本法的保障!

醫療崩盤已經是現在進行式,台灣醫療勞動人權運動正在寫歷史,請各界予以全力支持!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