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改團體昨在勞委會前廣場表達醫師應納入勞基法的訴求,並高舉「醫師過勞、病人不保」的標語,呼籲主管機關不應繼續延宕入法,並應盡速討論受雇醫師工時規範。 (記者劉信德攝)http://goo.gl/IW7Mm
自由時報 2012-4-18 〔記者廖千瑩、林恕暉、魏怡嘉、施曉光/綜合報導〕
近年來醫師、實習醫師過勞頻傳,勞委會今邀衛生署、醫院團體等開會討論是否將醫師納入勞基法。開會前夕,包括醫師、醫學生、勞團及醫改會等十多人到勞委會抗議,高呼「醫師過勞、病人不保」,力促將醫師納入勞基法。
奇美醫院住院醫師蔡伯羌疑因過勞心肌梗塞昏倒,勞保局認定為職業病,後來醫院不再續聘,蔡向監察院陳情。由於目前醫師不適用勞基法,監察院要求勞委會研議。勞委會今邀集衛生署、醫改會及醫院協會等團體,召開醫師職災權益保障會議。據了解,討論議案有甲、乙兩案,甲案為將醫師納入勞基法;乙案則是在醫事法規中規範雇主的職災補償責任。
多個團體昨天趕到勞委會舉牌,要求讓醫師回歸合理勞動條件,提供病人安全的醫療服務。
彰基兒科部部主任錢建文表示,歐美國家早就把醫護的勞動條件法制化,但我住院醫師普遍超時工作,有時一整晚都不能睡,第二天還是要繼續上班。
曾在大醫院任職的小兒科醫師林秉鴻說,近年來內、外、婦、兒科、急診鬧醫師荒,有的大醫院連年輕主治醫師都要下去輪班,一個月至少輪五班;住院醫師則要輪十班,有時候連續上班三十二小時後、工作沒做完還得繼續補病歷。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說,勞委會應該要有guts,儘快讓醫師指定適用勞基法,否則不排除在今年醫師節號召醫師走上街頭抗議。
勞委會官員說,醫師要納入勞基法還是在醫事法規中去規範雇主的職災補償責任,要看今天開會討論結果而定。
衛署︰103年醫院排除適用工時責任制
衛生署長邱文達在立法院答詢指出,民國一○三年,醫院將全面排除適用工時責任制,衛生署會做好配套並與醫院商量,儘量補足人力。
醫護人員負荷過重、超時工作的「血汗醫院」問題嚴重,監察院昨天通過監委尹祚芊等人提案,糾正行政院、衛生署、勞委會。尹祚芊指出,健保給付結構不合理,週休二日實施配套不足,衛生署評鑑有缺失,公立醫院不讓約聘護理人力納入正式編制,醫護權益、病人安全都受影響。
勞委會勞動條件處長陳慧玲回應,已將醫療保健服務業分階段排除適用責任制、回歸勞基法正常工時規範。衛生署官員表示,監察院所關注的相關議題,衛生署近日公告修訂的醫療機構設置標準都已經做了調整回應,無論醫師及護理人員人力配置,均較以往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