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職災應保障 醫勞盟:提具體時程
華人健康網 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 2012-04-18
醫師是否納入勞基法保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18日邀請相關單位研商,僅對於「合理保障醫師的職業災害權益」有共識,勞委會建議適用勞基法之前,衛生署可從醫療相關法規、定型化契約來規範,醫勞盟等民間團體則要求,應提出具體時程。
醫師職災權益應獲保障,勞委會建議適用勞基法前,衛生署可從醫療相關法規、定型化契約來規範,醫勞盟等民間團體則要求提出具體時程。
勞委員今邀請衛生署、各醫院協會、醫師公會以及醫療改革基金會等團體,召開「研商醫療保健服務業之醫師相關職業災害權益保障措施會議」,唯一共識就是合理保障醫師的職災權益,保障方式採雙軌制進行,未適用勞基法之前,衛生署應以醫療相關法規、定型化契約規範等方式,強化保障醫師的職災權益。
對於這樣的會議結論,醫改會研究員邱怡君痛批:「勞委會與衛生署互踢皮球!她指出由醫院代表揚言若醫師納入勞基法,增加的成本會導致醫院倒閉,然而始終提不出具體的財務報表來證明此立論,只是用恐嚇法施壓。
台灣醫療勞動正義暨病人安全促進聯盟法律顧問蔡秀男醫師表示,住院醫師及實習醫師納入勞基法,與會者認為可行且無異議,至於受雇主治醫師部分雖多數贊成,但考量現實經營情形,他認為需研擬增加健保總額等配套措施,很訝異這樣的聲音竟然沒被呈現,只放大了醫院代表的反對聲音,讓醫師納入勞基法的想法依舊原地踏步。
醫勞盟也公開發聲明回應,強調受雇醫師本來就屬於勞工,其職災權益本來就應該獲得保障,要求勞委會及衛生署要提出具體研擬時程,希望在三個月內提出具體草案或措施。
此外,對於醫院代表不斷用關病房、倒院等綁架議題,卻說不出實際數字呈現經營困難,醫勞盟認為難以令人信服,呼籲醫院的經營者應主動支持醫師納入勞基法讓所受雇員工都享有基本勞動權益保障的前提下,向社會大眾提出經營困難才有可能獲得迴響。